朱元璋反腐

作者: 何进 日期:2015.01.01 点击数:0

【作者】 何进

【作者单位】安徽伟易律师事务所

【期刊名】江淮法治

【关键词】 右侍郎 赵全 《明史》 明初 八年 明洪武 重典 廷举 承宣布政使 户部侍郎

【摘要】明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发生了一起震惊朝野、牵连致死数万人的贪腐案——明初四大案件之一的郭恒案。明朝建国后,朱元璋吸收元朝灭亡的教训,十分注意官吏的廉洁、守法,所以制定了一系列的严法重典,官员一旦贪腐犯法,会被处以剥皮之刑。洪武十八年3月,朝中御史余敏、丁廷举检举告发户部侍郎郭恒伙同按察使司赵全德、承宣布政使司李

【年份】2015

【期号】第18期

【页码】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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