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法律的二重构建:兼论朱元璋的法律思想

作者: 肖建新 日期:2009.01.01 点击数:0

【作者】 肖建新

【作者单位】安徽师范大学社会学院;安徽师范大学法律系

【会议名称】朱元璋暨凤阳帝乡文化学术讨论会

【摘要】明代法律的建设,一般分为二个时期:明初洪武年间和中后期。而洪武年间,朱元璋先后制定《大明律》、《大明令》、《大诰》、《教民榜文》、《问刑条例》以及《明会典》初编等,这是明代最基础、最重要的全面立法,自此可谓"一代法始定"~①。明代法律几乎可与唐代媲美,也是中华法系自唐代形成之后,集古代社会后期法律之大成,在我国法律史上的地位很高~②。为此,明代法律以及朱元璋法律思想是明史和法史领域研究的重点...

【召开年】2009

【载体】明太祖与凤阳

【录入时间】2017-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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