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部批准合肥市等为2003~2004年度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县、区)

作者: 日期:2006.01.01 点击数:0

【作者单位】《安徽科技》记者

【期刊名】安徽科技

【关键词】 专家组 黄山区 马鞍山市 科技进步 黄山市 科学技术部 合肥市 淮南市 安徽省 指标考核

【摘要】按照科学技术部《关于开展2003~2004年度全国市、县、区科技进步考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对参加考核市、县、区进行规定指标考核的基础上,科学技术部组织专家组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三个一票否决”指标进行复核,日前,科学技术部批准安徽省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市(县、区)有:合肥市,芜湖市,马鞍山市,铜陵市,淮南市,合肥市蜀山区,合肥市包河区,淮南市田家庵区宁国市,肥西县,肥东县,黄山市黄山区,芜湖县,天长市,桐城市,淮南市毛集实验区,怀远县,和县,黟县,繁昌县,凤台县,宣城市宣州区,铜

【年份】2006

【期号】第1期

【页码】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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