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司法局:针对矫正对象开展“三段式普法”

作者: 戴荣德 日期:2014.01.01 点击数:0

【作者】 戴荣德

【期刊名】江淮法治

【关键词】 矫正对象 知识测试 教育重点 法制宣传 警示教育活动 司法局 实施办法 收监执行 明光市 牢记在心

【摘要】近年来,明光市司法局一直将社区矫正对象列为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对象。该局在工作中注重采用“三段式普法”方式,持续地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入矫时强制学。通过入矫前谈话、入矫宣告、发放《社区矫正对象须知》等形式和环节将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特别是两部两院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强制灌输给矫正对象,并以矫正对象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具体事例给矫正对象以强烈警示,保证其牢记在心。二是矫正期督促学。强调社区矫正对象要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负责的态

【年份】2014

【期号】第22期

【页码】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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