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洪武初年土地法令析论

作者: 王晓天 日期:2006.01.01 点击数:0

【作者】 王晓天

【作者单位】湖南省社会科学院;湘潭大学法学院  (410003)

【期刊名】求索

【关键词】 听为己业 朱元璋 土地法令

【摘要】朱元璋洪武初年颁布的土地法令具有两重内容:“听为己业”与复业业主“拨补其田”。它体现了农民起义以后地主阶级新王朝建立以后实行的一种让步政策。由于它承认了元末农民起义后土地关系的新变化,从法律上承认了自耕农半自耕农的地位,明确了产权,因而促进了明初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年份】2006

【期号】第3期

【页码】216-220

【全文挂接】获取全文

3 0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