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明光市两任广电局局长受贿

日期:2007.12.10 点击数:27

【类型】报纸

【报纸名称】法治新报

【摘要】12月6日,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依法对明光市原广电局局长杨登克受贿案进行了宣判。杨登克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这也是继该局原局长胡学彪受贿被判刑11年后,第二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该市广电局局长。法院审理认为,1998年6月至2003年5月,被告人杨登克在担任明光市广播电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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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库时间】2017.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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